为确保辽宁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质量和效果,近日,辽宁省人口计生委印发《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几项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辽人口发(2012)40号]。
《通知》要求:
一、各市要成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指导组,明确各处室职责,分工协作,共同推进。
二、各市要加大宣传力度,保证宣传效果。加强在电视媒体和工作环境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五送服务”,提高群众对孕优知识的知晓率和育龄群众参检率。
三、各市要加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验室建设和服务信息录入管理工作,保证工作质量。
四、各市要做好定点服务机构确认和服务委托管理工作。
五、各市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通报制度,设立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